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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0825-讓基督信仰屬於自己

蘇文耀傳道

2024年8月25日

讓基督信仰屬於自己

信仰永遠都是屬於自己(對象),他人外加的一切都不能取代或改變自己(對象),但只要自己(對象)嘗到父神的滋味,就必定知道父神是美善,以致我們決意要投靠祂。如馬丁路德所說:「信仰是心中的『肯定』,是使一個人甘願拿自己性命去冒險的信念。」故我們在對外傳福音或傳承信仰給兒女的時候,可以留意一下以幾點,以致我們可以事半功倍,得心應手:

1)      選擇沒有偏見的立場:當我們感受到對方正面他們對基督徒生活的疑惑,我們要保持耐性,不住的為對象禱告,因為天父對我們的福音對象或兒女的愛絕不比我們少。之後,我們要不存偏見的從旁察看對象,為他們提供協助之餘,也要讓對象親自在信仰戰爭中自行搏鬥。 

2)      不要太快便提供答案:有時候疑惑的人問問題,不一定是期待答案,只要我們讓他們發表問題,聽取我們的認同便可以了。我們可以這樣回答他們:「這問題問得好,這正是關於天父上帝其中一樣使人迷惑不解的事。」只要我們能有一個好的言行,對象就可以明白我們的信仰,令對象帶來更大的機會去接受耶穌。再者,有時候,我們需要有意地告訴對象有關我們對天父的感受、想法及信仰內容。 

3)      協助他們集中於為正確的理由去做正確的事:因為人有時候只為取悅他人或天父而做事。但在精神健康及靈性高分的人,他們做事的推動力是來自真誠的渴求和渴望,而非外在的報酬、內疚感或懼怕。在我們的信仰路上切勿做一個屬靈虛偽的人。 

4)      可以的話就轉換角色和立場:能讓對象可以跨越信仰的障礙,有時候我們可以調換角色,我們可以邀請對象為自己代禱,當對象有這樣的開始,他們的信仰就會被確立。不單我們得著靈命的更新與成長,就連對象都可以這樣。 

來吧,鼓起勇氣,我們一同去努力傳福音,使人作主門徒,在這過程中,讓自己、對象都使基督信仰屬於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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