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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暢輝牧師
2025年3月23日
林前13:1-3;路10:25-37
引言:每當我們去旅行入住酒店時,房門口有一個牌或是顯示燈,有兩邊字句的,「請勿打擾和打掃房間」。我們的生命中是否也有「請勿打擾」的掛牌?
I. 基督徒若沒有愛,能做各樣偉大的事,也沒有益處(林前13:1-3)
※若有主的愛,就要加上實踐行動,把主耶穌活出來,不是只說而不去行。
II. 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(路10:25-37)
※在這故事中三個人(祭司、利未人、撒瑪利亞人),誰是受傷人的好鄰舍!
III. 如何實踐捨己的愛 (約壹3:16-18)
※神在我們日常生活中,給我們看到別人的需要,是讓我們實踐所學習和
確信的教導
總結︰
「可見他的信心跟行動是相輔相成的,他的行動使他的信心得以完全。」
「可見我們不是單憑信心,也是憑着我們所做的,才能顯出自己跟上帝有了正確的關係。」 (聖經.新普及譯本, 雅各書 2:22、24)
問題思想/小組討論
1. 成為基督徒後,已實踐了什麼事,是捨己的愛呢?
2. 攔阻我們實踐捨己的愛之原因是什麼?
3. 實踐捨己的愛時,為何會先想到被幫助的人是否配得或不配得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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