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9月12日 - 藉信稱義,有福的人
經文︰羅3:23-28
引言︰「人的罪得赦免的唯一方法,是藉著悔改和信靠神兒子耶穌基督和祂的寶血。」(神召會信綱第5條)
I. 我們為何需要救恩 (羅3:23)
※世人都犯了罪,罪的工價乃是死 (羅6:23)
II. 藉信稱義的人是有福的
※神為人預備了救贖,藉著耶穌捨身成救贖 (羅3:24)
總結︰是神先愛我們,而且愛我們到底!
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上帝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」(以弗所書2:8-9)
問題思考/小組討論
1. 在你的信仰觀念中,怎樣才可以被稱為義?
2. 你可以藉著什麼,而成為神的兒女?
3. 得救的人是否需要神人協作(信心及行為方面),你的看法如何?
4. 有時在信仰生命方面軟弱和失敗時,會使兒女身份失掉嗎?